院系(所)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:
组长:陈少敏(主管副系主任)
组员:唐传祥(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)
周明胜(党委书记)
曾 鸣(党委副书记)
郝 英(教学办公室主任)
总成绩计算办法:
总成绩=英语+专业课+综合考试(院系加试笔试成绩*0.4+面试成绩*0.6)
综合考试时间、地点安排:
3月22日下午13:00-14:00:考生资格审查。(刘卿楼213房间)。
3月22日下午14:00-17:00:综合考试加试笔试。(刘卿楼105房间)。
3月23日上午09:00-17:00:综合考试面试(第一组)。(刘卿楼219房间)。
综合考试面试(第二组)。(刘卿楼10楼会议室)。
综合考试方案及录取办法:
1、综合考试由笔试、面试两部分组成:笔试由系组织考试;面试由系统一组成面试小组进行。
2、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、思想状况、外语听说能力等。面试:英文自述(5分钟)、论文阅读分析 + 提问(考前30分发给考生论文,15分钟)
3、面试时填写《清华大学2015年博士生入学综合考试情况记录表》,并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。
4、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。复试不合格是指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;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。
5、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试前确定的权重,将考生成绩加权平均后,严格按照报考方向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,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。领导小组严格审查,组长签署是否同意录取的书面意见,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。
6、系领导小组在综合考试前组织考核小组进行集中培训,强调复试要求和纪律,明确分工。
2015年 3 月 19 日